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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罗泾派出所接到朱先生报案,称自己放在员工宿舍内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。
而诡异的是,过了几天,室友张某告诉朱先生,他的笔记本电脑在楼梯间找到了。
民警调阅了楼道公共视频发现张某几日前曾提着一个纸箱下楼,走到小区门口快递柜处将快递发出。
隔了几天,张某又提着一个箱子上楼,将其放在二楼和三楼的楼梯中间。
经审讯,张某对偷盗朱先生电脑的事实供认不讳,称其因出于嫉妒,盗走了电脑,寄回老家让朋友保管,后因朱先生报警。心里害怕,又让朋友把电脑寄回,将电脑放在楼道里,假装无意中发现,以为神不知鬼不觉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张某,因涉嫌盗窃罪,已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民警提醒
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贵重物品务必妥善保管,及时上锁。
来源:警民直通车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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